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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咸宁市艺术学校

招生代码: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中专
招生简章

咸宁市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咸宁市艺术学校是一所集艺术教育与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艺术类复合型人才。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咸宁市,占地面积广阔,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丰富的教学资源。艺术体育系位于优美别致的艺术楼,占地面积8920平方米,拥有琴房42间、音乐教室3间、标准画室18间、舞蹈练功厅6间,设计独特,功能齐全,为有志于艺术、体育专业发展的学生提供了理想的学习场所。

二、办学理念

艺术体育系秉承“三个第一”的办学理念:服务社会,做人第一;实践为重,能力第一;民生为本,就业第一。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强调专业基本理论和技能的学习,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努力为社会输送具有高素质的艺术和体育人才。

三、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朝气蓬勃、专业过硬、业务技术精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业课教师24人,基础课教师22人;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40人;高级讲师5人,中级讲师15人,双师型教师18人;学科带头人2人,市重点文艺人才5人,市骨干教师6人。他们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高中部
  1. 音乐专业

  2.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的音乐素养,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音乐人才。

  3. 课程设置:声乐、器乐(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等)、音乐理论、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等。

  4. 招生人数:计划招生3人(器乐:钢琴2人;舞蹈:民族舞或古典舞1人)。

  5. 美术专业

  6.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的美术素养,掌握绘画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美术人才。

  7. 课程设置:素描、色彩、速写、图案设计、国画、油画、雕塑、艺术史等。

  8. 招生人数:计划招生5人。

  9. 体育舞蹈专业

  10.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的体育舞蹈素养,掌握体育舞蹈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体育舞蹈人才。

  11. 课程设置:拉丁舞、街舞、芭蕾舞、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史等。

  12. 招生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和专业测试成绩确定。

(二)中专部
  1. 学前教育专业

  2.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能够适应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需要。

  3. 课程设置:专业基础课(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专业理论课(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与保健等)、专业技能课(音乐、舞蹈、美术、手工制作等)、专业特色课(幼儿游戏与指导、幼儿故事讲述等)。

  4. 招生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和专业测试成绩确定。

  5. 工艺美术专业

  6.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工艺美术设计、制作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7. 课程设置:素描、色彩、图案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室内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8. 招生人数:计划招生若干人,具体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和专业测试成绩确定。

  9. 舞蹈表演专业

  10.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舞蹈表演、编导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舞蹈人才。

  11. 课程设置:基训、民族民间舞、毯技、舞蹈编导、舞蹈史等。

  12. 招生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和专业测试成绩确定。

  13. 体育舞蹈专业

  14.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体育舞蹈表演、教学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体育舞蹈人才。

  15. 课程设置:拉丁舞、街舞、芭蕾舞、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史等。

  16. 招生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和专业测试成绩确定。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

  2. 高中部:面向全省招收初中毕业生,要求具备艺术特长和较好的文化课基础。

  3. 中专部:面向全省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要求具备艺术兴趣和一定的艺术基础。

  4. 报名条件

  5. 符合咸宁市2024年中考报名资格条件(高中部)。

  6. 在初中阶段参加省、市、县级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比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含)以上奖励(高中部)。

  7. 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发育正常,具备较好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

  8. 报考体育舞蹈专业的学生,要求身高、体重符合专业要求,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舞蹈基础。

六、报名及考试流程

  1. 方案公示

  2. 学校于5月19日前向社会公布本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内容必须包括各项目招生要求、规模人数、测试内容及要求等。

  3. 报名办法

  4. 考生需登录咸宁市教育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咸宁市2024年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5.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专业,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 考生将报名材料交至所在初中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上交至招生学校初步审核。

  7. 审核备案

  8. 各初中学校于5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上交至招生学校初步审核。

  9. 6月7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10. 专业测试

  11. 特长生的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市、县考试机构监督。

  12. 学校制定详细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13. 测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文化课测试(高中部)。

  14. 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当场公布测试成绩,由监考教师、记分员及考生签字确认。

  15. 资格复审及公示

  16. 各招生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合格人数与项目招生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17. 测试合格名单在咸宁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取办法

  1. 最低分数控制线

  2. 招生学校录取普通特长生的文化分数不得低于学校统招线75%。

  3. 在初中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含省级及国家级奖励)的考生,不得低于学校统招线的70%。

  4. 录取原则

  5. 特长生成绩计算:按照专业成绩和中考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 特长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录取名册备份到市教育局备案。

  7. 志愿填报

  8. 具备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提前批特长生志愿填报报考咸宁市艺术学校。

  9. 不在特长生志愿填报咸宁市艺术学校的特长生,不得享受特长生招生相关政策优惠。

八、学费及奖学金

  1. 学费标准

  2. 高中部:根据咸宁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3. 中专部: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4. 奖学金

  5.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6. 学校还设有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九、联系方式

十、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2. 考生应按时参加报名、审核、测试等环节,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咸宁市艺术学校期待有志于艺术事业的广大考生踊跃报名,共同谱写艺术人生的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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