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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
学校性质:职高   学校类型:中专
招生简章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1. 学院名称: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3. 办学性质:公立高等教育机构

4. 学校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 学习形式:全日制教育

6. 学院基本情况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在风景秀美的黄石市,依山傍水,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学子们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院国标代码:14197
学院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棋大道东366号
邮政编码:435000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14-635****
传真电话:0714-635****
 电子邮箱:hsptzsb@163.com

二、招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单招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2024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若干,总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信息。

第八条: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4〕2号)有关要求。

第九条:所有志愿填报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并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需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十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其他专业如有特殊要求,将在招生简章中详细说明。

第十一条: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

第十二条: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对应或相近专业时,可在职业技能部分加分(技师证书加80分,高级工证书加50分,中级工证书加30分,直至该项满分为止)。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

第十四条: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选定“分数优先”,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各招生专业均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学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八条: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体检规定。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学生入校后,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我校本次单招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政策: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4. 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5.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策实行学费减免。
  6. 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7.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第二十三条:高职单独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也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的招生简章,涵盖了学院概况、招生章程、考试与录取、体检与复查、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等重要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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