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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

招生代码:4030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中专
招生简章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2024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湖北省属代码:C563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
学院性质: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证书:对取得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专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定点院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首批合作院校、湖北省人民政府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养院校。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校园。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27个省份有高职招生计划,具体分布省份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

三、报考条件

  1. 基本条件: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

  2. 专业条件

  3. 所有专业对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不加试。

  4. 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等6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湖北省专科提前批录取,且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或者矫正视力不低于4.8(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5. 特定招生

  6. 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在艺术专科批录取,按照生源计划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文化及美术统考折算成绩,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 湖北省内中职毕业生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技能高考,按报考类别可填报我校对应专业志愿。我校将按考生文化及技能操作折算成绩,经湖北省招办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

  2.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 考生录取专业尊重考生志愿,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同批次同类别的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 录取方式

  6. 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批准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 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批准投档,学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

  8. 复审与体检

  9.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及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造假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司法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及资助政策

  1. 学费标准

  2. 普通专业:5000元/年

  3. 住宿费:1080元/年

  4. 资助政策

  5. 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6.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时可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 学校设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资助体系。

  8.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可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六、教学设施与专业设置

  1. 教学设施

  2. 学院占地面积408亩,建有安全防范技术国家级实训基地、社区矫正省级实训基地、司法信息化ICT实训基地、刑事执行警察技术实训中心及文书司法鉴定、法医物证(DNA)鉴定、视频行为分析鉴定、光接入实训室、4G/5G通讯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基地4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89个;纸质图书40余万册;智能化教室109间。

  3. 专业设置

  4. 学院内设警察管理系、司法侦查系、司法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公共管理系、思政课部、基础课部、警体部等教学科研单位。

  5. 开设25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司法类国家控制专业7个(已纳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范围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6个),湖北省特色专业5个。

七、就业与升学

  1. 就业渠道

  2. 毕业生就业渠道通畅,学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年度控制比例,通过便捷入警相关政策招考合格后直接录用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其他专业毕业生通过大型企业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培养辅助人员等形式实现高质量就业。

  3. 专升本

  4. 学校专升本渠道畅通,学生可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普通本科高校学习,毕业后获得普通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也可在校参加自考本科套读,修满相应学分后申请获得自考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32****7;027-832****7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

九、特别提示

  1. 招生监督

  2.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4. 防骗提示

  5.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

  6. 对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7. 章程效力

  8.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 解释权

  10.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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