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代码:2811
法人代表:张宇鹏
办学性质: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中职
建校日期:1999年6月
学校地址:- 主校区:利川市南环大道西段(南环大道特一号)- 铜锣坝校区:都亭办事处羊子岭村
微信公众号:利川职校(lichuanzhixiao)
联系电话:(请访问学校官网或联系招生办获取)
学校网址:(请访问学校官网获取)
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由原利川民族师范、恩施财校利川分校、利川民族职业高中、利川市高师函授站合并而成,于1999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学校占地145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下辖两个学区,业务涉及中专、职高和成人培训,担负着利川86万土苗儿女的职业教育重任。
学校于1999年10月通过验收成为湖北省首批“512工程”合格学校;200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湖北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及应用”、“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分别在2003年和2006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重点专业。学校是省教育厅表彰的“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教育厅和省语委联合表彰的“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196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121人,教师专业结构合理。开办计算机、机电、船舶制造、旅游与酒店管理、电子、财会、幼师、艺术、种植与养殖、对口高考10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200余人。每年注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技能鉴定2000人次以上,学校规模居全州中等职业学校之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省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恩施州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根据考生志愿、分数及招生章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阳光招生。
招生对象:- 利川市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 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符合报名条件均可到我校学习。
特殊专业面试要求:- 中医护理、营养与保健(护理方向)、民族音乐与舞蹈(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等专业需面试合格。- 面试内容及要求:1. 女生身高155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60厘米以上。2. 身心健康,无严重残疾,无任何急慢性传染病及不能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的精神病、遗传病等。3. 五官端正,体型匀称,体重正常,无明显X型、O型腿,行走无明显跛行,着装后脊柱无明显侧弯、驼背等。4. 面部无畸形,头、颈、脸、手至小臂、膝盖以下裸外部分无3×3平方厘米以上的疤、麻、血管瘤、黑色素痣等。5. 视力正常,双眼裸视力或手术矫正后双眼裸视力应达到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斜视。6. 两耳听力正常。7. 无文身、自残等体征。8. 普通话良好,口齿清楚,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交流能力。 9. 具有一定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才艺基础。
招生专业:1. 计算机:培养计算机技术应用型人才,涵盖软件开发、网络管理、数据处理等领域。2. 机电:培养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型人才,涉及机械设计、电气控制、自动化生产等方面。3. 船舶制造:培养船舶制造与维修领域的专业人才,涵盖船舶设计与制造、船舶检验与维修等方向。4. 旅游与酒店管理:培养旅游与酒店行业的管理与服务人才,涉及旅游规划、酒店管理、导游服务等领域。5. 电子:培养电子技术与应用型人才,包括电子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修,电子产品的设计与开发等。6. 财会:培养会计与财务管理人才,涵盖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分析等方面。7. 幼师:培养幼儿教育人才,具备幼儿教育与保育能力,能够胜任幼儿园的教学与管理工作。8. 艺术:培养艺术人才,涵盖音乐、美术、舞蹈等方向,注重学生的艺术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培养。9. 种植与养殖:培养农业与畜牧业人才,涉及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10. 对口高考:为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提供升学平台,涵盖多个专业方向,为高考备考提供支持。
招生计划: 2024年拟招新生1600人,共25个教学班。
录取时间: 2024年7月15日。
录取流程:1. 学校招生工作在州市招办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录取,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2. 拟录取的新生经市招办核准并公示一周后在利川职校微信公众号及校大门处发布新生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3.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 录取新生报到时,若有文身、自残、吸毒及其它违法行为的情况,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轻者限时整改后再予以报名。入学后发现的,作劝其退学处理。
报到须知:1. 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缴费时间和方式按时缴纳2024年秋季学期书本费、住宿费,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 2. 录取并已报名确定专业的学生,不得调换专业。
收费标准: 学生每学期缴纳书本费300元、住宿费500元,共8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实际通知为准),学生生活费用自理。
资助政策:1.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学生享受免学费。 2. 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户籍在都亭、东城街道办事处学生)、农艺专业所有学生、贫困学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每生每年2000元。
学校招生计划有缺额,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学校实际确定补录办法,择优录取。
学校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报名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经复查不合格的,作劝其退学处理。
严禁有偿招生,在招生活动中若有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经调查核实,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严肃处理。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细则实施。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不在校外任何地方设立招生报名点,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招生咨询电话:(请访问学校官网或联系招生办获取)
电子邮箱:(请访问学校官网获取)
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期待您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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